毕业、升学、再教育及就业、创业扶持:
1、学生学业结束,成绩合格,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,经学院审核、河南省教委批准备案,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;
2、学生也可报考专升本继续深造;
3、毕业生也可根据本人自身条件选择就业,就业方向为大中专院校、中小学从事书法教学、研究,又可从事培训行业教学研究,也可在文化部门、新闻媒体、电视台、出版社、报社、装设公司、设计公司和企业宣传部门等单位从事书法创作、编辑、评论、设计、影视后期等工作。